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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2016年十年行动计划配套寄宿制生活补助资金

【 发布日期 : 2017-12-19

【 关 闭 】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要求,根据省、州相关文件精神及要求,我县按照绩效评价工作“扩面增量、整体推进,深化完善、构建体系”的总体目标,明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及相关要求,继续加大力度开展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推动实施绩效预算管理。现将我县2016年十年行动计划配套寄宿制生活补助资金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主管部门职能: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教育工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2.拟定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提出教育改革发展的目标和任务,并协调指导实施,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负责全县教育事业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指导教育信息化工作。3.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管理的规定,负责全县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监督全县教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组织学校的基本建设,指导学校的财务管理,指导国(境)内外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和教育合作项目执行。4.负责全县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和协调,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指导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办学体制、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负责全县各类教育招生考试工作,指导、协调全县民办教育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藏区“9+3”免费中等职业教育。5.指导民族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和协调“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民族寄宿制标准(规范)化建设和双语教学发展规划,指导民族寄宿制和双语教学的管理以及民族团结教育工作。6.规划、指导和协调全县教育系统的科研、科普、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和教科研成果的应用和推广。指导各类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和实验室、图书馆建设、教育信息化工作,指导学校后勤工作,组织审定教材和教学用书及资料,负责全县教育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及监管工作。7.综合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依法组织教育执法,督导、检查乡镇人民政府及各行政部门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对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监测工作。8.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和宣传工作,指导学校的安全、稳定、保卫和综合治理工作,指导教育系统审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9.主管全县教师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组织并指导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推荐工作,指导学校人事制度改革,指导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党建和统战工作。10.主管全县国家通用语言推广、文字规范、普通话师资培训和本地民族语言文字教学工作。11.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12.负责全县普通高校、普通高中、中专、成人招生和高等自学考试政策的宣传贯彻和组织实施。13.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资金,省、州、县财政按阿坝县教育局2015—2016学年教育事业报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寄宿制学生人数9616人计划项目资金,并按月下拨到校。按2016年部门预算经费进行分配。

2016年按部门预算安排资金。按省州制定的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标准执行。2016年全县23所寄宿制学校9616名寄宿制学生享受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700元,每年按10个月计算。

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出范围

    1.资金管理办法制定

此项资金阿坝县教育局严格按《阿坝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阿州财教[2012]107号)、《阿坝县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阿县教发[2012]117号)规定的开支范围使用,专户专账,专款专用。

    2.使用范围

各寄宿制学校使用寄宿学生生活补助,必须按照《阿坝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阿州财教[2012]107号)、《阿坝县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阿县教发[2012]117号)文件规定标准全额用于学生伙食开支,不得挪用作学生奖励经费或者伙房炊具、床上用品等的购置使用,更不能扣留学生生活补助作为惩罚学生的手段。

    3.资金分配的原则

我县根据各寄宿制学校的教育事业统计报表中的寄宿制学生人数,按1700元/人、年,按月将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拨付至各寄宿制学校,由寄宿制学校集中向寄宿制学生提供伙食。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2016年十年行动计划配套寄宿制生活补助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项目实施以促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健康成长,切实体现党中央、国务院对贫困地区学生的关爱,改善阿坝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生活状况,逐步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生活补助的长效机制,促进我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健康成长。有效解决了农牧区特困学龄儿童少年入学困难的问题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根据《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十五年免费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阿府发[2016]18号),认真实施九年义务教育“三免三补”,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提供1700元/人、年的生活补助费。我县2016年要为寄宿制学生9616人提供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经费1634.72万元。2016年十年行动计划配套寄宿制生活补助资金的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切实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2016年十年行动计划配套寄宿制生活补助资金项目绩效实施步骤及方法。

1.核实各寄宿制学校寄宿制学生在校数;2.核实资金的到位数;3.核实2016年十年行动计划配套寄宿制生活补助资金拨付数;4.核实各各寄宿制学校使用情况(生活物质采购情况、学校食堂运行情况、学生集中伙食情况、学生家长评价情况)。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16年县级财政部门预算安排。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计划:2016年我县计划寄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经费1634.72万元

2.到位:201665日到位2016年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资金260万元(阿州财预[2016]3号);

3.资金使用:截止2017年12月,项目资金支付146.164万元,结转资金113.836万元(2017年继续使用)。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各寄宿制学校规范使用范围,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经费严格按《阿坝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阿州财教[2012]107号)、《阿坝县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阿县教发[2012]117号)规定的开支范围使用,学生生活补助必须按照文件标准全额用于学生伙食开支,不得挪用作学生奖励经费或者伙房炊具、床上用品等的购置使用,更不能扣留学生生活补助作为惩罚学生的手段。各寄宿制学校设专人负责管理寄宿制经费,建立了专门的账务。寄宿制会计辅助资料有:寄宿制学生生活食品采购合同、采购日记、出入库、食谱等。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实施流程

开学第一星期将享受寄宿制生活补助的学生进行公示,并及时上报(每年3月或9月)标准的“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花名册”。寄宿制学校实行统一的食堂供餐。学校生活物资采购按阿坝县人民政府批准的《生活大宗物资定点采购方案》执行,实行定点采购制。寄宿制学校购买米、面、油三种生活物资统一到经县人民政府指定的县粮油储备公司购买。其余大宗生活物资定点采购,通过市场询价确定供货商,成立以分管后勤副校长为组长的市场询价小组,严格按市场询价程序办理。及时填写教育局制定的标准的采购日记表、出入库台账,周食谱计划表、天天食谱、留样表。生活物资采购必须索证索票(如合格证、动物检疫证等),供货发票必须由供货商提供,严禁学校在税务部门开取发票。各寄宿制学校购买了食品安全险。各寄宿制学校有完善的由寄宿制学生本人签字的学生生活补助卡。

(二)项目管理情况

寄宿制是我县办学的主要形式,全县21个乡、镇(场)都有寄宿制学校,我县加强了寄宿制学校建设。一是进一步规范了寄宿制学校的管理体制,完善了寄宿制管理,配齐了寄宿制学校专(兼)职财会人员,要求寄宿制学校健全财务公开制度,对享受人数和享受标准、经费收入和支出进行公示。三是为了使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经费按时到位,我局规范了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经费的下拨程序,由各寄宿制学校在每学期开学之际提供寄宿制学生花名册,寄宿制学生实行实名制管理。寄宿制学校会计根据当月寄宿制学生人数,按标准(1700元、人/年)填写寄宿制经费领条,由乡政府领导和学校校长核实签字盖章,由教育局教育股审核人数后,经教育局局长签字后,到教育局计财股领取该校当月的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费。四是进一步加强了寄宿制学校安全卫生管理,在县城学校配齐了校医,农牧区学校指定该乡卫生院医生定点负责寄宿制学生的卫生工作,实行寄宿制学生建卡制,食品留样制,确保寄宿制学校师生安全;四是积极为寄宿制学生解决生活用品;五是认真落实“两免一补”政策,为贫困学生免费提供了教科书,为贫困学生免除了杂费,有效解决了农牧区特困学龄儿童少年入学困难的问题。

在项目的实施中,阿坝县教育局纪委全程参与。

四、项目完成情况

全县23所寄宿制学校,9637名寄宿制学生享受寄宿制学生在校学习生活开心并校吃上了可口食物。项目按月实施,实施完毕。

五、项目效果情况

项目实施后:全县有寄宿制学校23所(高完中1所、县城小学2所、乡中心校20所)。全县有在校生寄宿制学生9616人,其中高中生343人,初中生1805人,小学生7468人)。全县小学入学率达99.83%,辍学率为0.38%,毕业率为100%。初中阶段入学率达81.29%,巩固率达92.11%,辍学率为1.27%,毕业率为100%;学前三年入园率为67.81%。高中阶段毛入学率67.56%。 

1.通过实施寄宿生生活补助项目,减轻了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 

2.通过实施寄宿生生活补助项目,让中央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广大学生家长得到实惠

3.通过实施寄宿生生活补助项目,学生生活条件得到了很大改善

4.通过实施寄宿生生活补助项目,保证了适龄学生正常入学,从而保证了学校正常运转

5.通过实施寄宿生生活补助项目,对加快和促进农村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6.通过实施寄宿生生活补助项目,得到了社会普遍赞许,声誉较好。

 

                              阿坝县财政局

                            2017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