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县2016年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专项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州财政局、州教育局《关于下达2016年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县中央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阿州财教〔2016〕48号)和阿坝县财政局《关于转发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县中央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阿县财行〔2016〕35号)文件,截止评价日,资金到位709万元(省级资金704万元、州级资金5万元)。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目的
按照项目决策、管理、效益三类指标,对资金支出行为过程及其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和判断,评价资金使用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资金管理和项目管理的制度机制、调整支出结构相关建议,为年度预算编制提供参考依据,促进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二)现场评价抽样选点情况
按照阿坝县财政局的要求,本次选取了阿坝县2016年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专项资金项目支出进行现场评价。
(三)项目总体评价
总体上看,该项目规划科学、决策依据充分、资金到位及时、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完成好。本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87分,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项目决策 (25分) | 绩效目标 (6分) | 目标内容 | 2 | 2 |
进度计划 | 2 | 2 | ||
目标匹配 | 2 | 2 | ||
决策依据 (10分) | 政策依据 | 2 | 2 | |
实施规划 | 4 | 4 | ||
管理制度 | 4 | 4 | ||
资金分配 (4分) | 分配方法 | 2 | 2 | |
分配过程 | 2 | 2 | ||
分配结果 (5分) | 审核把关 | 5 | 5 | |
资金均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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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 (15分) | 资金到位 (4分) | 分配时效 | 2 | 2 |
资金拨付 | 2 | 2 | ||
资金管理 (3分) | 使用范围 | 1 | 1 | |
支付依据 | 1 | 1 | ||
开支标准 | 1 | 1 | ||
财务管理 (4分) | 财务制度 | 2 | 2 | |
会计核算 | 2 | 2 | ||
组织实施 (4分) | 项目调整 | 1 | 0 | |
投资变更 | 1 | 1 | ||
制度执行 | 2 | 2 | ||
项目绩效 (60分)
| 项目完成 (15分) | 完成数量 | 3 | 3 |
完成质量 | 4 | 4 | ||
完成时效 | 4 | 4 | ||
完成成本 | 4 | 0 | ||
项目效益 (40分) | 经济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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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 20 | 16 | ||
生态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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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效益 | 20 | 16 | ||
满意度 (5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5 | 5 | |
合 计 | 100.00 | 87 |
结合项目实质我们将不适用的指标分值调整入适用指标中,调整情况如下:经济效益10分调整至社会效益,生态效益10分调整至可持续效益。
三、项目实施情况
(一)项目决策
1.绩效目标情况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财政局 教育局《关于下达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县中央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阿州财教〔2016〕48号)下达资金709万元。
小学在校学生合计8543人,其中:(一年级1992人、二年级1232人、三年级1514人、四年级1568人、五年级1239人、六年级998人);初中在校学生合计1977人,(其中:初一学生726人、初二学生609人、初三学生642人)。实际人数合计3580人(其中:学前班471人、一年级549人、二年级576人、三年级502人、四年级453人、五年级570人、六年级459人)与实际相匹配。
2.决策依据情况
根据2011年11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2011〕54号)。试点内容包括:中央财政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3元(全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承担。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将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制学生生活费标准每生每天提高1元,达到每生每天小学4元、初中5元。
2016年6月15日阿坝县财政局《关于转发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县中央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阿县财行〔2016〕35号)。由教育局编制2016年阿坝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补助资金划拨表。小学在校学生合计8543人,其中:城关第一小学573人、城关第二小1132人、民族寄宿制小学1155人、求吉玛乡中心校356人、甲尔多中心校243人、甲尔多乡友谊村小34人、各莫乡中心小学219人、四洼乡中心校181人、安斗乡中心校199人、德格乡中心校353人、龙藏乡中心校103人、龙藏乡卡西希望小学200人、河支乡中心校228人、哇尔玛乡中心校57人、麦昆乡中心校576人、洛尔达中心校319人、洛尔达乡苟扎村小54人、安羌乡中心校300人、茸安乡中心校252人、茸安乡格尔登玛村小60人、麦尔玛乡中心校440人、贾洛镇中心校564人、贾柯河牧场中心校140人、贾柯河牧场村小8人、查理乡中心校361人、柯河乡中心校217人、垮沙乡中心校219人;初中在校学生合计1977人,其中:阿坝县中学172人、藏文中学1805人。该文件的资助对象、资助条件、资助标准符合实际,未发生其他调整。
管理制度:2014年3月1日阿坝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第三条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4元,全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每学年800元。第八条,县教育局对学生人数、补助标准、受益人次等进行动态监控,对供餐单位实行招投标管理。
3.资金分配情况
根据2011年11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2011〕54号)。试点内容包括:中央财政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3元(全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承担。
4.分配结果情况
(1)小学在校学生绩效目标计划(计划发放人数)8543人,实际发放人数8766人,该项目点未据实申报;
(2)初中在校学生绩效目标计划(计划发放人数)1977人,实际发放人数1971人,该项目点未据实申报。
(二)项目管理
1.资金到位情况
州财政局、州教育局《关于下达2016年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县中央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阿州财教〔2016〕48号),2016年6月15日阿坝县财政局《关于转发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县中央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阿县财行〔2016〕35号),资金709万元下达及时。
2.资金管理情况
截止评价日,因使用上年结余资金支出,故该资金支出1,700,891.99元,计划目标人数10520人(小学人数8543人、初中人数1977人),实际发放人数10737人(小学人数8766人、初中人数1971人)。项目资金使用未超出该专项资金的资金使用范围,对供餐单位实行询价的形式确认,未发现虚列项目成本及大额现金支付的情况,所有开支符合标准。
3.财务管理情况
(1)财务制度:根据阿坝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财务管理的通知》“实行集中记账,分校核算”,该单位在资金使用管理、经费开支范围及标准、资金支付审批、申报款项方面规定完备,财务制度较健全,管理较规范。
(2)会计核算:该项目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财务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单独建账,独立核算。
4.组织实施情况
(1)项目调整:截至评价日,计划目标人数10520人(小学人数8543人、初中人数1977人),实际发放人数10737人(小学人数8766人、初中人数1971人)计划目标人数与实际发放人数差距较大,但未向主管部门报批。
(2)投资变更:未变更。
(3)制度执行:2012年6月13日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川学生营养〔2012〕2号),通过询价的采购方式确定供货商,签订采购合同、安全责任书;对符合享受营养补助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结果;提供采购营养餐的供货清单、供货验收单、食品入库单、出库单、食谱明细表、配餐登记表、进货台账、留样登记表、发票。
四、项目绩效情况
经核实,实际完成10737人, 因使用上年结余资金支出,故2016年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专项资金项目支出1,700,891.99元。
实施“营养计划”工作,减轻了学生家庭的经济负担,使农牧民踊跃送子女读书,2016年来上学读书的学生一共10737人,学生的入学率逐年上升,让学生吃得饱、吃得安全、吃得营养。
2.可持续效益
该项目的实施,促进了教育公平,保证了教育事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也是履行政府公共财政职能的重要措施。
五、项目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相关建议
1.存在的主要问题:该项目因首先使用上年结余资金支出,故2016年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专项资金项目支出为1,700,891.99元,而该项目下达资金709万元(省级资金704万元、州级资金5万元),因此该支出不能真实、全面反映2016年项目支出情况。
2.产生的影响:上报的项目支出不真实、不全面,影响上级政策决策,容易造成财政资金沉淀,不能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效益。
3.建议:为提高该项目资金绩效,建议县财政局进一步加强资金监管和项目管理,加大对阿坝县教育局工作指导力度,特别是对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专项资金的申报、使用、管理加强监督。对于上年度结余资金可收回财政,根据下年度实际情况再下拨,确保资金用好用活,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效应。
阿坝县财政局
2017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