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阿坝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阿县府办函〔2016〕5号
阿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阿坝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场)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领导,根据州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阿坝州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阿府办函〔2016〕4号),结合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县政府领导同意,决定对阿坝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韩德龙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龙瑞泉 县政府办主任
肖 明 县财政局局长
成 员:长 山 县法院副院长
张禄强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米道宽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外宣办主任
姚 杰 县维稳办副主任
邓邦荣 县信访局副局长
李椿晨 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信息化局副局长
杨红兵 县教育局副局长
宋 飞 县公安局副局长
赵 林 县民政和扶贫移民局副局长
杨明康 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副局长
孙玉勇 县农业畜牧和水务局副局长、水务中心主任
张淑芳 县环保和林业局副局长
杨银超 县文广新局副局长
索朗卓玛 县工商质量技术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肖群英 县政府法制办主任
吴兴勇 中国农业银行阿坝县支行行长
罗 周 县信用联社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由肖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
1.在县政府的领导下,负责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
2.研究建立全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快速反应、风险处置和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
3.建立快速、有效、稳妥的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督促和指导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处置非法集资监测预警、案件查处、善后处置、宣传教育等工作。
4.建立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信息交流制度和重大事件上报制度,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州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上报重大事件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和处置突发、重大非法集资案件,防范群体性和恶性事件发生,维护社会稳定。
5.督促检查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对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进行考评;对工作不力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成员单位职责
县法院:负责非法集资案件的受理、审判和执行工作;积极参与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中需要协调的事项;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处置非法集资案件的宣传工作;为打击非法集资活动提供法律咨询和指导等工作。
县检察院:依法做好非法集资案件的生产批捕、审查起诉和诉讼监督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与联系,积极参与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中需要协调的事项;为打击非法集资活动提供法律咨询和指导等工作。
县委宣传部:负责全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的宣传教育、舆论引导工作,制定全县处置非法集资的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负责全县新闻媒体(含互联网)等涉及打击非法集资宣传的管理工作;对证据确凿、危害严重的非法集资案件组织媒体依法予以报道,营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的舆论氛围;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县维稳办:负责协调、督促、指导全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的维稳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各乡、镇(场)人民政府制定本部门非法集资的维稳工作预案及应急预案。
县信访局:负责因非法集资问题引起的大规模信访案件的受理、转办工作;检查、督办全县非法集资信访工作;协调全县非法集资重大信访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依法对涉嫌非法集资活动(包括利用互联网进行非法集资活动)进行侦查和打击;依法查询、冻结、扣押涉案资产,最大限度挽回经济损失;维护非法集资活动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现场秩序,协助做好维护稳定工作;协助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县财政局:积极支持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加强对涉嫌非法集资企业的财务监督等工作;负责对融资性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非法集资的监测预警工作;负责领导小组安排的非法集资活动善后处置工作;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县文广新局:负责文化广播新闻出版行业非法集资活动的监测预警和查处工作。
县工商质量技术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强对媒体广告发布情况的监测和检查,依法查处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违法广告;依法加强对涉嫌非法集资企业的监管;依照有关部门的认定意见,对非法集资的企业予以处罚等工作。
县法制办:参与全县涉及非法集资处置相关政策、法规、规章的制定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县农行、县联社:负责对涉嫌非法集资活动单位或个人的金融资产依法进行监测,配合公安、工商、司法等部门开展非法集资案件查处工作,协助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其他成员单位职责:负责本行业、本系统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宣传教育、监测预警、风险处置等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适时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上级相关精神及要求,通报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信息,检查工作进度,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安排部署下阶段工作。
(二)遇突发、重大非法集资事件,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进行研究处理。
(三)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主动开展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认真参加领导小组会议,积极落实会议议定事项,并做好保密工作;互通信息,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
阿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2日